教育科學學院兒童劇服裝、道具實訓室使用管理制度
一、嚴格遵守服裝、道具室使用制度,進入服裝道具室時要保持良好秩序,不準喧嘩、打鬧。
二、使用前須認真檢查好服裝與道具,若發(fā)現(xiàn)破損、臟污、拉絲等情況,應及時上報管理人員。
三、進入服裝道具室后,不得隨便亂動服裝與道具,未經(jīng)管理人員與指導教師允許不得動用本室任何服裝與道具。
四、確需外借時,必須提前申請并辦理外借手續(xù)。
五、服裝借用后,須按規(guī)定日期交還,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(xù)使用,須由借用人向管理人員申請。
六、服裝、道具使用期間使用者要妥善保管,不得擅自對服裝進行裁剪、改裝等行為。如有損壞須及時修補,若無法修補或丟失,須按學院損壞賠償制度進行賠償。
七、借用后須清潔干凈后歸還,歸還時將服裝與道具整理好,由管理人員清點無誤后方可離開。
八、嚴禁轉(zhuǎn)借服裝與道具給他人。
九、嚴禁在實訓室內(nèi)吸煙或飲食,嚴禁攜帶火種進入。
十、違反規(guī)定者,視情節(jié)輕重,給予公開批評、賠償損失直至校紀處分。
附件:
教育科學學院服裝道具借用申請表.docx
兒童劇服裝道具表.xls